故事之聲 · 關注 | 祖孫合影被造謠“老夫少妻”!網暴頻發,如何懲治?
本來是與外公的溫馨合照,卻被造謠成“老夫少妻”,在網絡上遭受眾多網友的誤解與謾罵……這是重慶申女士的真實遭遇。自己辟謠無果后,她決定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。一起看↓
祖孫被造謠“老夫少妻”
當事人突遭網暴
2021年11月,一個名叫“飛哥在東莞”的網絡賬號發布了一則帖子,內容是“73歲東莞清溪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,88萬禮金+80萬二房公寓+豪車一輛”。如此博人眼球的描述迅速傳播,引發諸多網友關注。

實際上,這是一則徹頭徹尾的謠言,這張照片是申女士和外公在2018年拍攝的合影,當時申女士在上海工作,外公特意從老家趕來探望她。申女士說,當時兩人拍了很多合影,“外公從來沒有拍過寫真照,我覺得跟他拍一組蠻有意義。”
拍完后,申女士把照片上傳到了網絡平臺,并起了“30件值得和外公嘗試的小事”這個標題。后來,外公去世,但她并沒有撤下這些照片。

令申女士意外的是,這些承載著對親人思念的照片,會在拍攝三年后,被他人盜用,變成了所謂“老夫少妻”的火爆網帖。申女士曾聯系造謠者刪除帖子,但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。

為了平息事態,申女士發布了一條辟謠信息,但是謠言的傳播并沒有因此得到遏制。許多不明真相的網友對申女士及其家人進行謾罵,并給她貼上了“拜金”等負面標簽,嚴重影響了她的生活。

最終,申女士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,決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造謠者嚴重擾亂公共秩序
以誹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
廣東東莞警方發現,最早發布這則網帖的“飛哥在東莞”賬號持有者是居住在東莞的男子吳某。但后來,吳某將自己的網絡賬號改換名稱,仍在盜用他人的照片發布不實信息。

經查明,截至案發時,吳某發布“73歲企業家豪娶29歲大美女”的帖子,在網絡上被大量轉載、討論,閱讀量達到4.7億余次。2022年6月,檢察機關以誹謗罪向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判員徐濤介紹,吳某從事房地產中介工作,為了引流,多次在網上隨意盜用他人圖片,捏造不實信息發布,之前發布的一些不實消息并沒有引起太大關注,這讓吳某更加有恃無恐。“申女士在照片下面都明確備注了是她跟外公的合影,但仍被吳某隨意篡改。”
△吳某多次發布不實信息
對于這起誹謗案件由自訴轉為公訴,徐濤表示,判斷一起案件是否適用公訴程序,需要看誹謗行為是否達到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程度。“關于申女士的不實信息,短時間內閱讀量達到4.7億,這對整個網絡空間網絡秩序產生了沖擊,可以認定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。”
△相關網帖的閱讀量(單位:萬次)
不僅如此,所謂的“老夫少妻”,宣揚“金錢至上”,對社會公眾的道德觀、價值觀也造成了傷害。
2022年9月,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,被告人犯誹謗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。
治理網絡暴力
切實矯正“法不責眾”等傾向
2023年9月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印發了《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》。這會給網絡暴力的治理帶來怎樣的變化?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紹:
- 指導意見中,對各種網絡暴力行為的認定和法律責任都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。包括網絡誹謗、網絡侮辱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、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的惡意營銷炒作、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等行為。
- 網絡暴力事件責任認定和區分較為困難,存在“法不責眾”的現象。指導意見中專門強調,要重點打擊那些惡意的發起者、組織者,惡意的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等。
- 對于什么情況下網絡侮辱、誹謗案件可以提起公訴,給出了明確的標準。

周加海提醒,網絡空間同樣受法律約束,在網絡空間發表言論要有行為邊界,如果觸犯了法律規定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如果自身的權益受到網絡暴力侵害,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。
▌本文來源: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(ID:cctvnewscenter)綜合《法治在線》

